太原1月2日电(张婷婷)“2019年,山西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强化责任担当,在‘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专项检察工作中持续发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今天上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山西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通报了2019年山西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情况。
去年以来,山西省检察院全面实施《全省检察机关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全面落实“晋检十六项举措”,多次与企业家、商会代表座谈,问计问需,听取建议,从司法理念、政策把握、打击重点、监督举措、办案方式等方面采取实实在在的举措,建立了与全省工商联组织的常态化联系协作机制、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快速处置反馈机制、风险预警防范机制等,基本形成了以司法办案为基础、产权保护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的服务民营经济保障制度体系。
结合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等变化情况,“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山西省人民检察院适时部署六个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制定《山西省检察机关开展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山西省检察机关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山西省检察机关开展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全省检察机关以开展专项法律监督为抓手,从司法理念、政策把握、打击重点、监督举措、办案方式等方面扎扎实实地落实好“晋检十六项举措”,持续优化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推进服务山西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民营经济发展贡献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
“山西省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情怀、担当和作为,赢得了广大民营企业的一致称赞,也增强了我们工商联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的信心和底气。”山西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剑英表示。
近年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频发,在扰乱正常市场秩序、金融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影响、制约着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崔国红介绍到,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新需求,全力打击各类经济犯罪,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类犯罪,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山西省检察机关在“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专项工作中注意总结典型案例、梳理办案经验,这些经典案件以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为重点,体现检察机关保护民营企业的“检察”特色,同时也能够为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指引。
下一步,山西省检察机关将全力支持打造“六最”营商环境,以实际行动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继续深化与全省各级工商联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调研,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和平台,共同做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