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民政部将在部分地区进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这也对民政部门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后,如何有效减少重婚、骗婚现象?
对此,民政部信息中心总工程师王兴玲在近期召开的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采取以下措施减少重婚、骗婚现象的发生——
“一是提升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全国联网的稳定性和信息的全面性,强化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审查。二是加强与公安、法院、外交、移民管理、残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强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信息的核验。三是指导各级婚姻登记机关配置人脸识别、指纹采集比对、身份证读卡器等技术设备,现场进行信息采集比对。四是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民政部等3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五是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和工作人员培训。”
确实,重婚、骗婚等行为既涉及个人诚信缺失,也涉嫌违法犯罪,不但损害了婚姻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诚信价值,也干扰了政府正常的管理秩序。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过程中,当事人个人信息核验也成为难点工作之一。
“要加强当事人个人信息核验,包括需要有完备的信息系统、完善的婚姻数据和智能化技术设备配备,还要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及时有效地共享相关政务信息。”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指出。
信息化建设要坚持“全国一盘棋”,“跨省通办“对省级互动提出了更高要求。“登记系统要根据‘跨省通办’要求及服务人群结构变化、特点等对业务流程再改造、再完善。同时,各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要相互支持配合,尤其是在信息核验方面,一方有需要时各方共同联动,一起为婚姻当事人提供暖心贴心的服务。”王金华表示。
“‘跨省登记’需要广泛、高效的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共享进行支撑。”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国家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孟庆国指出,“首先是婚姻登记信息的跨层级、跨地域共享。其次是民政部门要能够及时掌握、核验法院、公安等其它机关出具的婚姻情况证明文件,不同部门、不同业务间实现数据共享,不能留下漏洞。”
孟庆国表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实现正是基于近年来我国“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的成果。“‘跨省登记’试点推行,要关注所需政务数据能否实现共享,数据能否支撑业务运转的需要等等。对此我们充满期待,并希望通过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数据共享等相关工作的开展,实现更多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惠民服务。”孟庆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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