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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9项制度着力提升国资治理体系和能力
发布时间:2020-01-07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太原1月6日电(张婷婷)针对国资国企改革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2019年,山西省国资委有针对性地出台了7个方面29项国资监管制度,着力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纵深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监管方面,针对国资监管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以及一些企业存在的管理不规范、企业领导人员权力缺乏制约等问题,山西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关于贯彻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实施方案》《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厘清了国资委和省属国企权责边界,赋予企业更多的经营自主权,做到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让国有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放开手脚、游刃有余。

  针对一些企业转型意识不强、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山西出台《省属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9年)》《关于促进省属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企业转型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

  据介绍,山西省属企业迅速实施差异化布局,在7个新兴产业谋划了总投资约730亿元的25个转型项目,在转型综改中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彰显。

  在考核分配方面,针对一些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僵化、挂钩指标单一、企业功能定位体现不够、工资分配市场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出台了《山西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山西省省属企业科技创新投入在经营业绩考评中视同利润操作指引(试行)》《省属国有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操作指引》《山西省省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省属企业实施企业年金的指导意见》等,基本遏制了省属国企劳动报酬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等现象,有力地激发了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针对混改进度不够、“处僵治困” “瘦身健体”面临“瓶颈”等问题,山西出台《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山西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省属“僵尸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办法》《山西省省属企业处置“僵尸企业”验收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推动省属国企集团层面混改破冰。

  初步统计,整体混改率达到75.9%,超出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省属国企市场化、法治化处置“僵尸企业”103户,法人单位减少1050户。

  此外,在防范风险方面,山西出台《省国资委坚决打好防范化解省属企业重大风险攻坚战行动方案》。党的建设方面,山西出台《省属国有企业党委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前置规定》《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改革创新合理容错实施意见(试行)》等。

  在董事会建设方面,《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规程(试行)》《省属企业董事会建设指导意见》即将印发实施。

  上述制度的出台和实施,体现了国资监管既不越位也不缺位的服务理念,明晰了既不当婆婆也不当甩手掌柜的职能定位,实现了既放权放手放开、又管住管活管好的监管目标。”山西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山西国资监管正在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从单纯管理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从行政化管理向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手段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