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秦思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指出,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必然要求,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是加快建设网络强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任务。
有网络,好生活。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经达到10.1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1.6%。互联网的普及便利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但与此同时一些低俗文化也在网上传播。比如,网络诈骗、网络谣言、畸形“饭圈”文化等等,把互联网空间搞得乌烟瘴气。铲除网络有害信息,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了人心所向。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加强网络文明建设也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文明办网、文明用网、文明上网、文明兴网,已经成为了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关键一环。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加强网络文明建设不能“花拳绣腿”,需要切实有效的措施。从《意见》内容来看,其包括了总体要求、加强网络空间思想引领、加强网络空间文化培育、加强网络空间道德建设、加强网络空间行为规范、加强网络空间生态治理、加强网络空间文明创建、组织实施八个部分。契合了互联网发展规律,《意见》若能不打折扣地落到实处,也必然能够发挥预期作用。
压实主体责任,共建网络文明。众多的互联网企业必须扛起主体责任。强化网络平台责任,加强网站平台社区规则、用户协议建设,已成当务之急。必须加强行业自律,推动互联网企业做到使命在心、责任在肩,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网络文明建设者。
人心齐,泰山移。必须清楚,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当前,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网络素养教育机制。当然,网民是网络行为的主体,必须吸引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网民主动参与网络文明建设。要不断推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等创新,增强网络文明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同心协力共筑网络蓝天。
(责任编辑:李晓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