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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涉农民工“薪水”执行保障民生和谐
发布时间:2020-01-18  来源:山西高院

  本网太原1月15日电(记者 陈伟)2019年12月27日,稷山县法院集中为杜某等50余名农民工发放执行款60余万元;2019年12月19日,阳城县法院对县中兴盛建材有限公司拖欠256名农工169.5万元工资进行集中发放;近期,太谷县法院对被告人贺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12万元,为105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55万元。……这是春节前夕,山西全省法院展开的涉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行行动的最新信息。

  “民生无小事”。山西法院近年来始终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并不断作出部署。去年11月份,省高院召开全省执行工作视频会,部署全省法院“三晋跨年执行”十个专项行动,将涉农民工工资支付执行案件作为重点纳入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12月13日上午,“全国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当日,省高院便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涉农民工工资支付执行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要求加大对涉农民工工资、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涉农民工工资支付、涉民生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案款优先发放,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最近,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要充分利用春节、元宵节前后这一特殊时机,扎实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切实提高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的执结率和金额到位率。

  据悉,2019年,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涉农民工执行案件2149件,申请执行标的额1.87亿元,已执结案件1985件,执行到位金额5779.45万元,执行中,实施司法救助153人,救助资金173.8万元,实施执行集中保险救助47人,发放集中保险救助金55.97万元,充分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实现和一方民生和谐。

责任编辑:华晨